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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困境及对策浅析

2008-7-10 12:14:53 来源: 资源网 作者: 李锟  网友评论

    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人民治理黄河60年来,黄河的治理与开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现阶段黄河流域城市用水和农业用水数量大增,黄河已经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必须对全流域进行统一调度,统一对水量进行调配,才能使黄河真正造福中华民族,真正维持黄河健康生命。

    黄河水资源开发利用面临巨大挑战

    结合全黄河流域来看,当前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第一,河川径流的调节能力低,断流和弃水并存,供需矛盾突出。黄河于流已建水库主要集中在兰州以上,而其它地区河川径流缺乏水库调节。由于水上资源分布不协调,每年春季灌溉用水高峰期来水少,致使黄河下游河道和部分支流的中下游经常断流,严重影响了工农业生产。1972年至1995年7月间黄河利津站共断流548天(日平均流量为零的天数);黄河一些主要支流5、6月份也基本断流。断流的同时,年内还有大量的径流排弃入海。如50年代和60年代平均每年人海水量近500亿立方米,其中11月至次年6月约200亿立方米;70年代和80年代平均每年人海水量约300亿立方米,其中11月至次年6月约100亿立方米,这些入海水量,若有大型水库调蓄,不仅可缓解工农业用水矛盾,同时也不致产生断流现象。

    第二,灌区不配套,管理粗放,用水浪费,效益不高。黄河流域灌区发展迅速,投资不足,新老灌区平均每公顷投资1800元左右,有些省区每公顷不足750元,致使工程配套差,老化失修严重。大部分灌区灌溉技术落后,基本上是大水漫灌,水量浪费严重,经济效益低。特别是宁、蒙灌区和黄河下游灌区,每公顷引水量有的高达15000立方米,每1立方米水生产粮食不到0.5千克;管理较好的关中一些灌区,每1立方米水生产粮食1.5千克。

    第三,工业供水效益低。黄河流域工业供水平均定额300—600立方米每万元,而重复利用率40%—60%,供水效益(包括原料、机械设备及管理运营等投入所产生的相应效益)小于30元每立方米,与目前国内其它城市工业供水效益相比,差距很大。

    煤炭的深度开采、采石过程中的碎石及粉尘、城市废水污水、水土流失严重所有这些都威胁着我们的母亲河,如不及时进行综合治理,势必会影响沿黄河地区乃至全国的工业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华夏文明的摇篮。近20多年来,受工业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影响,黄河正饱受前所未有的侵害。黄河水资源保护目前正面临几大挑战:

    煤炭的深度开采对黄河水资源污染严重。据测算,开采1吨煤要损失地下水2至4立方米。黄河山西流域年产煤炭1.4亿吨,每年至少向黄河排入矿坑水2.8亿立方米,而这些矿坑水中含有许多复杂的物质成分,其中包括重金属和放射性离子等,严重地污染了黄河的水源。 各类责权不明的尾矿对黄河水资源造成威胁。“谁污染谁治理”是企业对其污染应承担的责任,然而这些企业一旦破产或关闭,其后续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由谁承担就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黄河干流沿岸采石点密布,采石过程中的碎石及粉尘直接污染黄河水资源。黄河沿岸及支流的城市废水、污水直接污染黄河水资源。水土流失造成黄河水资源物理性的污染,同时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肥和农药残留物随水而流,导致黄河水资源污染进一步加剧。

    针对上述情况,通过对黄河沿线煤炭资源的合理规划、整合,提高回采率,控制开采总量,并对矿坑水实现治理达标排放;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治理措施;尽快划定合理的采石和烧灰区域,改变采石与烧灰散乱管理的现状;尽快分期分批对黄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进行统一安排;加大对水土流失治理的力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以坝系建设为主的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建设“数字黄河”,为黄河水资源污染检测、防治提供一个信息共享平台。

    必须按照《黄河水量调度条例》依法利用黄河水资源

    中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目前,中国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低于国际公认的1750立方米用水紧张线。另据预测,到21世纪中叶,我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将减少到1750立方米。届时,全国大部分地区将面临水资源更加紧张、缺水甚至严重缺水的局面。水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对于黄河下游地区来说,黄河水是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除此以外可引用的淡水资源寥寥可数,如何合理利用有限的黄河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优化配置水资源。

    200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简称《条例》)是国家关于黄河治理开发出台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大江大河流域水量调度管理的立法。《条例》的实施是我国进一步加强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黄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对黄河而言,《条例》把水法关于水量调度的基本制度落实到黄河流域,建立起黄河水量调度长效机制,有利于促进有限的黄河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缓解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和水量调度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以人为本,统筹协调沿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减轻和消除黄河断流造成的严重后果,为当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和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站在全国的高度,《条例》为其他流域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具有示范价值,对于实现全国水资源的节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必须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即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有效保护为前提,通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统筹考虑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雨水、灌溉回归水及城市污水等的开发利用,进行协调管理和调度,实行以供定需的方针:以水定产业结构,以水定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统筹协调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做到量水而行。由此而实现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水资源调查评价摸清辖区内用水情况以便更合理分配水量,将有限的黄河水用在刀刃上。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生命线。在分配时还要注意先急后缓的原则,要优先考虑沿黄居民生活用水,其次是农业用水,再次是生态环境的基本需求用水,最后才是工业等其他行业用水。

    水资源管理要采取强制措施,厉行节约用水,并根据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实行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规模,限制发展高耗水易污染企业。要大力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和新工艺,逐步推进用水管理,对超计划的用水户,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同时要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率。在这一点上,位于黄河下游的惠民县河务局已经做了有益的尝试,该局对灌溉用水采取水价协商制度,使水价从每立方米1分提高到每立方米2分。另外,农业用水的节水潜力非常大,要对灌区全面实施节水改造,坚持在节水中求发展。位于黄河下游的邹平县在缺水的山区实行了打地下深井和灌区水浇设施的改造等田间灌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采用喷灌、滴灌等先进灌溉方式,逐渐淘汰大水漫灌,实现大旱之年无灾情。工业用水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规定,切实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提高用水效率。城市生活供水单位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强城市水资源的管理。

    特别在水资源十分短缺的地市,还必须加强水利法制建设,和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治水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治水管水向全面依法管理转变,充分发挥水行政监察执法队伍的作用,依法查处典型违章水事案件。通过进一步规范水资源取水许可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许可管理,依法维护用水秩序,同时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扩大法制教育的影响范围,加强执法巡查,尽可能减少违章水事案件发生。利用法律手段强化人们的节水观念,逐步使治水、节水和保护水环境即把建设节水防污型城市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严格执行由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新、改、扩建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对取水许可申请严把审批关,而且对新增的项目必须提供包括水源、节水和水资源保护等内容的水资源论证书,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取水项目,不予受理。通过了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必须做到“三同时”和“四到位”管理,即主体工程要与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取水和用水管理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和管理制度到位。特别是对有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的审批,必须做到不达标不准立项,杜绝先投产、后治理的现象。

    在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方面,我国著名水资源专家陈志恺院士在贯彻实施水法暨长江治理开发研讨会上提出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五项对策:一是加大节水和污水资源化力度;二是合理安排生态环境用水,重建河岸生态,改善水环境;杜绝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对于散居在河两岸的居民,要引导和加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减少诸如洗衣服之类的将高含磷的洗涤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的行为,减少上游水库网箱养鱼的数量,减少水中的耗氧量;河道两岸多种适宜的树种,使河道两岸绿树成阴;利用生物技术治理河道污染,避免二次污染。通过种种措施,使环境得到改善,重新构建自然状态下的河岸生态环境,使原来被污染的水,重新得到利用;三是调整产业结构,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四是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供水工程的建设;五是以法治水,实现水资源的统一;这五对策说出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应注意的几个要点,也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中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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